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询价采购函
XJ2021035号
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庐江县中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评及验收服务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下询价要求,在2021年6月25日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供应商报价函》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周瑜大道350号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王学锋(收) 电话:0551-87335182 13905654666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二、报价内容与要求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庐江县中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评及验收服务做出方案并报价。项目地址位于安徽省庐江县周瑜大道350号庐江县中医院。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环评及验收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①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通过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项目批复;
②协助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通过验收检测后,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内容符合国家和行业等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组评审。
3、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控制价:10万元
四、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环评工程师证书,并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投标人具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2-3人(提供备案证明及相应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证书;
6、具有相应检测能力范围: 监测项目含《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如:废水中总α、β放射性监测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具有项目相应资质,保证按时完成报告并通过验收取得批复。
服务承诺
询价供应商就以上清单中的服务做出各自的承诺。(无售后服务承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电话传真:0551-87335182
联系人 吴国际
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
2021年6月23日
供应商报价函
致:庐江县中医院招标采购办
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办提出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1、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院的处罚;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将不受最低价中标的约束。
二、货物报价表:单位:元
按《耗材询价表》格式、内容报价。
三、交货日期及方式:接到我院订单后 日内送至我院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及方法:
五、服务承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