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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询价函XJ2024014(未污染输液瓶回收及处置)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1:43 阅读次数:

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询价函XJ2024014(未污染输液瓶回收及处置

 

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未污染输液瓶回收及处置”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下询价要求,在2024319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供应商报价函投标人经营证件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应附目录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周瑜大道350号庐江县中医院物资采购中心(1号楼10楼) 陈岚(收) 电话:18756550930 。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4、此次询价周期三年,每年按实际数量向我院支付款项。

5、请在密封信封外详细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询价号。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袋等废塑料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回收量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场地图片、自有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中标人根据我院要求及时清运以上物品(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表

项目名称

单位

报价

塑料瓶

       /吨

透析桶

       /个

玻璃瓶

       /吨

报价公司名称及联系电话

 

备注:投标人按上表格式进行报价,资质合格且报价最高者中标,输液瓶暂存、保管、收集运输(收集临时工人工资600元/月)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我院不支付任何费用,请谨慎报价)。

、付款条件及方法 按每年实际数量向我院支付款项。

、服务承诺:询价供应商就以上清单中的货物质量与服务做出各自的承诺。

 

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2024 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