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四个重要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6 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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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取消全县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暂停营业;
三、全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县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全县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取消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六、 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二号)
致全县人民的倡议书
近期,武汉等地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合肥市确诊病例持续增加。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提醒大家,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二、不熬夜、不酗酒、不暴饮暴食,注意营养均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尽量不要在无保护状态下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不吃未煮熟、不卫生、腐败变质的食品。 四、保持手和呼吸道卫生,特别是咳嗽、打喷嚏、饭前便后、接触不洁净的物体表面、处理动物排泄物后,定要随时随地用流水洗手,每次揉搓的时间不少于20秒。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尽可能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防止疾病通过飞沫传播。 五、在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机制期间,餐饮单位不要接待集体性宴会聚餐。市民不要参加集体性宴会聚餐;尽量不外出、不聚餐,尤其是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外出,务必佩戴口罩。 六、如您是近期从武汉及其周边来庐返庐人员,请主动到村、社区登记并密切关注自己、同行人和近期密切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旦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佩戴口罩与随访人员或县医院87310065咨询就诊接受排查。 七、就诊时,务必如实详细地告知出现症状前14天内是否有武汉市旅行史、居住史和接触类似患者的情况,是否是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有关联等信息。同时还要记清您到家的具体时间,交通工具(包括车、火车车次、航班号等)和座位号,近期(14天内)的每日活动范围、接触人群等重要信息以便当地疾控中心进行调查。 我们有次次携手抗击 “非典”、手足口病、H7N9流感等的成功经验,面对这次疫情,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有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导和决策部署,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就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三号)
为提高救治效率,减轻发热门诊就诊压力,现就全面实行发热居民分级分类就医服务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全面排查重点人群。各镇(园区)要进步强化属地责任,立即组织开展网格式防控,发动村(社区)及网格工作人员,对武汉及周边地区来庐返庐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和体温监测工作。 二、全员排查发热病人。各镇(园区)要全面排查所辖区域发热病人(含已就医和未就医居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引导至本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预检分诊,并及时掌握情况。对于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统安排车辆并做好防护,送至庐江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诊病人。对于不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由各镇(园区)落实居家观察,并负责做好居家观察服务工作。
庐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四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 月27日零时起,全县省际、市际和县际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专线、城乡公共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班线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售票企业无条件接受已预售车票的退订退费。
二、县交运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停运工作。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